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退回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依法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被派遣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普通用工模式中的员工主动要求辞职)。
2、被派遣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例如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
3、被派遣员工因符合《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条文见上文)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员工不同意的。
4、劳务派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也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失业保险、保险、住房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工作不能也很难
明确企业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第四,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承包方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应实施的补救措施。第五,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第六,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第七,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